自由時報

高市府澄清 未卡關大林電廠新1號機試運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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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傳台電大林電廠新1號機試運轉,遭高雄市政府卡關,高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今天嚴正澄清,蒸汽鍋爐傳熱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為丙類危險性工作場所,非經審查及檢查合格不得使勞工在該場所作業,為勞動檢查法第26條所明定。報載台電大林火力發電廠新1號機,並不在危險性工作場所範圍內,為謬誤不實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