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罰600元申訴成功、卻改罰2400 原因竟是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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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1名婦人找不到車位,把BMW愛車臨時併排於停車格內汽車的左後方,遭人拍照檢舉,警方以「併排臨停」罰600元,婦人申訴成功,「併排臨停」紅單改成「併排停車」,罰款2400元反而更重,交通大隊認為,員警誤把臨時併排,寫成併排臨時停車,「臨時」2字寫在前、後,結果差很大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