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司機沒鳴汽笛撞死工人 法官:火車有路權判無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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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年,趙姓工人在台鐵樹林至山佳站間施作工程,卻遭自強號列車撞死;檢方認為,張姓列車司機沒依規定鳴汽笛,以致趙閃避不及,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。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,張確未鳴放汽笛,但鐵軌路權屬於火車,非行人或其他車輛,趙無故闖進軌道「路權」,與司機沒鳴汽笛無相當因果關係,判司機無罪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