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外國牙醫畢業生有實習證明才可考執照 大法官:合憲

未署名

取得美國紐約大學牙醫系學位的劉姓男子,8年前報考我國高考牙醫師執照考試,考選部要求他考過第一試筆試後,再取得我國醫院實習期滿及格證明,才能報考第二試的牙醫師執照考試,劉男認為受不公平待遇,聲請釋憲,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做成第七五0號解釋,認定未扺觸憲法工作權、平等權等規定,屬合憲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