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年改二讀 領取遺屬年金需已婚10年

未署名

立法院臨時會今繼續進行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」的二讀程序。通過配偶領取1/2遺屬年金之資格,由現行的已婚2年延長為10年,且若已領其他年金者,只能擇優領取。現行領取月退休金者若死亡,其未再婚配偶可領取1/2的遺屬年金;領取條件是婚姻已存續2年以上、年滿55歲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