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酒測0.37毫克還出車禍 法官判他無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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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姓男子去年7月,騎車行經新北市林口文化北路與八德路口時,與汽車發生擦撞,酒測值0.22毫克,回溯騎車上路時約0.37毫克;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,每個人體質不同,回溯非精準的「絕對值」,且車禍是汽車駕駛闖紅燈所致,警員又沒作直線測試及繪製同心圓等,無法證明吳男不能安全駕駛,判無罪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