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嚴懲污染海洋! 惡意污染最高可罰3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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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台灣海域陸續發生德翔台北船難及綠島油污事件之後,環保署修法提高相關罰則,並設置海洋污染防治基金。環保署表示,未來污染海洋將可從現在150萬元提高到3億,惡意且未清除者更可能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的徒刑。環保署並針對海上進口原油、重油等油品並停泊我國港口者徵收費用,相關修訂預計下會期送立院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