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前南投縣長李朝卿貪污案 二審減8年改判22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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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南投縣長李朝卿,被控從2009年起,涉嫌於縣府採購案,以及颱風等天然災害修復等111件公共工程案,向包商收取回扣賄賂,檢調在縣長辦公室的茶葉罐內搜出30萬元現金,南投地院一審重判30年,褫奪公權10年,他不服上訴二審,台中高分院今天(14日)撤銷原判,改判處他徒刑22年年,褫奪公權10年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