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法官:計程車司機有罪就吊照 違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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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下午做出釋字第749號解釋,認為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37條第3項規定,計程車司機犯竊盜、詐欺、贓物和妨害風化等罪,經一審判決有罪,吊銷執業登記證,如判有期徒刑確定,廢止執業登記,並吊扣駕照的規定過苛,不符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和第15條工作權,宣告違憲,要求相關機關應在2年內修法。...
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下午做出釋字第749號解釋,認為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37條第3項規定,計程車司機犯竊盜、詐欺、贓物和妨害風化等罪,經一審判決有罪,吊銷執業登記證,如判有期徒刑確定,廢止執業登記,並吊扣駕照的規定過苛,不符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和第15條工作權,宣告違憲,要求相關機關應在2年內修法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