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一夫有三妻 元配過世、小三扶正小四不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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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姓男子同時有三段婚姻,他認為第三任江姓妻子常施以暴力、捏他睪丸,分居、生病都不聞問,提訴確認婚姻無效;新北地院法官認為,依74年修正前的民法規定,重婚採撤銷制,因沒人撤銷,二、三段婚姻原本都有效存在,但第一段元配死亡後,第二段「扶正」,第三段不能,否則破壞一夫一妻制,洪男是利害關係人有權撤銷,判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