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輕生女作家姓名不准寫 律師認為有蹊蹺、太牽強

未署名

關於年輕女作家輕生案,台南市社會局以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為由,要求出版社和媒體不得刊載被害人姓名及身分資訊,各界多以「A女」等稱號代稱。有律師指出,社會局的主管機關應是內政部,當初卻由衛福部要求社會局調查本案,有些蹊蹺;另外,僅憑一本小說和父母指涉就認定女作家是被害人,也略顯牽強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