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味全混油案二審宣判 魏應充改判2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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味全公司混油案,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味全與頂新利用大統劣油與九八專案,詐騙消費者,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判刑4年,味全公司則被判罰1500萬元;二審合議庭今日宣判,只就98調和油部分有罪,判魏應充2年徒刑,全案定讞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