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OL喝醉向愛慕者討抱 酒醒翻臉告性侵

未署名

身材姣好的OL小曼(化名)與友人去夜店慶生後,她又邀大夥回到租屋處續攤,當晚她不勝酒力在家醉倒,被對她有好感的江姓男子攙扶上床,兩人因此發生性關係;未料,她酒醒後認為被江男乘機佔便宜,翻臉告江男性侵;江男則反駁是她先勾動手指討抱;台北地檢署認為此案僅有女方單一指述,認定罪證不足,將江男不起訴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