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《動保法》三讀通過 吃貓、狗肉最高可罰25萬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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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國防部發生軍人虐殺流浪狗小白事件,還有台大僑生虐死流浪貓「大橘子」等虐待動物事件。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《動物保護法》修正草案,對於吃貓肉、吃狗肉或其內臟等,違法者將處新台幣5萬元至25萬元以下罰鍰,還要公布姓名、照片以及違法事由,如果限期未改善者,得連續處罰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