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國民黨代表擬參選人聲請假處分 法院裁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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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黨中常會本月8日通過修改黨代表選舉辦法,將參選資格由原本的「入黨4個月,嚴格限為須入黨滿1年」,不僅擋下4名新入黨及回復黨籍黨員的參選機會,同時違反民法第148條與憲法信賴保護原則;4人於15日赴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,請求中常委提案不生效力及國民黨不能認定中常委決議生效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