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司改會議》林鈺雄:檢察官應定位為「司法官署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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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今第3組分組討論檢察官的法律定位,國是委員、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認為,檢察官居於法官與警察之間的「谷間帶」,具有雙重性質,建議訂定「司法官法」統籌規範法官、檢察官的法律地位,將檢察官定位為「司法官署」的自主刑事司法機關,才能跳脫「檢察官是司法官還是行政官」的二元思考窠臼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