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自由時報報導自由時報拾荒老人偷白米 「過苛條款」判不用還未署名2017/3/1 01:56#偷竊5 家 · 20 篇#拾荒3 家 · 3 篇#白米3 家 · 3 篇#過苛條款3 家 · 3 篇北市一名林姓拾荒老人,去年中竊取楊男掛在機車上的白米與飲料,總價220元,食用完畢即被逮,警方依竊盜罪送辦,士林地院法官判林男拘役30日,但考量他月入500元,贓物價值低微,遂依「過苛條款」,宣告不須追徵犯罪所得。...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19892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