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拾荒老人偷白米 「過苛條款」判不用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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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一名林姓拾荒老人,去年中竊取楊男掛在機車上的白米與飲料,總價220元,食用完畢即被逮,警方依竊盜罪送辦,士林地院法官判林男拘役30日,但考量他月入500元,贓物價值低微,遂依「過苛條款」,宣告不須追徵犯罪所得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