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頂新逃漏稅案魏應充判3年 繳328萬免吃牢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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纏訟多時的頂新逃漏稅案今天下午4時宣判,魏應充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的逃漏稅捐,被判有期徒刑3年,得易科罰金,以1天3000元計算,等於魏應充只要繳328萬5000就免吃牢飯。該案是彰化地檢署偵辦大統混油案時爆發的案外案,檢方發現頂新製油每年報繳營業稅時,浮報進貨成本,低報賣油利潤,7年來逃漏稅2億487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