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觀光局發函勒令蝶戀花旅行社立即停業

未署名

交通部觀光局今日派員親自前往蝶戀花旅行社,依照消保法第36條、38條,將勒令停業函交給公司負責人,要求立即停止旅行業務,包含出團、刊登廣告、接受報名等;觀光局表示,出了這麼大的事情,公司應專注在死者、傷者後續處理,及撫卹、保險、就醫等善後工作,未來業者善後完畢,還需提報旅遊行程風險評估等改善計畫給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