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只口交沒愛愛 告不成「小三」通姦

未署名

37歲已婚的楊姓男子出軌30歲簡姓女子,楊妻控告兩人通姦後撤回對丈夫的告訴,簡女供稱與楊男只有口交沒有愛愛,由於《刑法》通姦罪規定的姦淫行為,指的是「性器接合」,楊妻提出的證據只能證明丈夫與簡女有口交,無法證明兩人有性器接合,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予以簡女不起訴處分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