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薪資所得扣除改雙軌制 最遲2019上路、隔年申報

未署名

[記者吳佳蓉/台北報導]大法官釋憲,認為薪資所得只能定額扣除、不能列報必要費用屬違憲,要求財政部兩年內檢討。對此,財政部今日召開記者會說明,按大法官要求,財部會在2019年2月7日前修法完成,最遲2020年申報2019年所得時適用,薪資所得將從現行的單軌制,改為雙軌,新增如核實列舉成本扣除、定率扣除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