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樂陞案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許金龍套利上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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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地檢署偵辦樂陞案,今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,起訴樂陞前董事長許金龍等10人,並對許金龍求處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;起訴書指出,樂陞發行樂陞4、5、6等3檔可轉換公司債,其中樂陞四、樂陞五,竟透過證券公司事先安排的人頭金主以低價承接,使許金龍得以極低成本,掌控多數可轉換公司債套利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