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「校護禁止換藥」實施5年 傳是當年公務員誤解公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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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《醫師法》規定,不具醫師資格者不得執行醫療業務,不少學校在教育部壓力下,實施了5年「禁止校護換藥」制度,規定校護不能幫受傷學生換藥。但有媒體報導指出,這個全國各校推動的制度,疑似是教育部公務員的錯誤解讀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