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侵幼女判緩刑3年 但他忍不了3年又犯了
未署名
劉姓男子在102年有性侵未滿14歲女子案件,法官判處2年,給予3年緩刑機會,但忍不了3年,緩刑未期滿竟又性侵未滿16歲的「小如」(化名),雖然兩人是合意性行為,「小如」喊痛就停止,台中地院判處10月徒刑,還要面對緩刑可能被撤銷命運。...
劉姓男子在102年有性侵未滿14歲女子案件,法官判處2年,給予3年緩刑機會,但忍不了3年,緩刑未期滿竟又性侵未滿16歲的「小如」(化名),雖然兩人是合意性行為,「小如」喊痛就停止,台中地院判處10月徒刑,還要面對緩刑可能被撤銷命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