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國籍法修正案三讀 外配歸化免財力證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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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今三讀通過「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」,放寬外配規化時,毋須受到「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,足以自立,或生活保障無虞」條文限制,並保障受家暴、喪偶或離婚之外配,得先申請歸化後一年內再提放棄國籍證明,避免出現無國籍情況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