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罷法修法三讀通過 罷免門檻降低、可宣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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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民權再進一步!立法院院會今早三讀通過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》,除刪除罷免活動不得宣傳外,罷免提出門檻由總選舉人總數2%降至1%,連署門檻由總投票人數13%,下修至10%,罷免通過門檻由投票率二分之一、同意票過半,改為同意票大於總選舉人的四分之一。...
直接民權再進一步!立法院院會今早三讀通過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》,除刪除罷免活動不得宣傳外,罷免提出門檻由總選舉人總數2%降至1%,連署門檻由總投票人數13%,下修至10%,罷免通過門檻由投票率二分之一、同意票過半,改為同意票大於總選舉人的四分之一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