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自由時報報導自由時報維冠宣判 住戶不滿:蓋章的官員不需負責嗎?未署名2016/11/25 18:30#受災戶4 家 · 5 篇#宣判3 家 · 4 篇#求償5 家 · 8 篇#維冠大樓11 家 · 25 篇維冠大樓倒塌案今日法院宣判,維冠建設負責人林明輝等人一審遭判5年。維冠金龍受災戶委員會主委劉怡辰在專頁臉書上發表不滿心聲,「最高5年、罰金9萬,換115條寶貴生命,這就是我們的司法我們的政府!如何不讓人痛心!...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18981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