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台鐵炸彈客林英昌 起訴求刑30年

未署名

台北地檢署偵辦台鐵區間車爆炸案,今偵查終結,依公共危險等罪傳起訴被告林英昌並求刑30年,林先前庭訊時曾對同車傷者表達歉意,並承認犯案,指罹癌後找不到工作、被欺負,覺得「社會對不起我!」雖知列車上有其他乘客仍想引爆,要在生前做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,引起社會關注,他案發後已被檢方依殺人未遂、公共危險及槍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