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DNA鑑定條例三讀 冤案被告可望重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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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院會今(1日)三讀通過「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鑑定(即DNA鑑定)條例」,未來可提請將DNA證據送交再鑑定,聲請法院重新判決;若受判決人已死亡,也可由相關家屬提出申請。催生這項條例的前民進黨立委顧立雄表示,過去要翻案必須提出新證據才能聲請再審,但DNA檢體在政府機關保管下無法作為新證據,企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