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扶植本國節目 黃金時段外來劇將禁冠名贊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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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鼓勵本國自製節目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今審議通過相關辦法,規範電視事業於每日晚間8時至10時,黃金時段播放外來節目,不得接受冠名贊助,違反者將開罰20萬至200萬。另外則規定境內衛星頻道本國節目自製比率至少要25%,無線電視須達50%,這部分還要再召開公聽會廣納意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