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觀光條例修正三讀通過 無照旅館最高罰5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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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「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條文修正案」,提高對觀光旅館業者「無照非法營業」及「違規擴大營業」的罰則,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,私自經營觀光旅館、旅行業務,可處10萬元以上、50萬元以下罰鍰,並勒令歇業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