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沒收新制上路!偷拍狼無人提告 仍可沒收手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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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收新制今年7月1日上路,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超偉日前偵辦簡姓男子涉嫌妨害秘密案件,被害人雖未提出告訴,檢察官善用沒收新制規定,將簡男犯案用之智慧型手機,聲請法院宣告沒收獲准。今年4月9日下午5時許,簡男在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某處男廁內,持其智慧型手機偷拍他人如廁,經被害人發現後報警查獲,警方調查發現被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