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氣爆受災戶告市府提國賠 高地院今再判5起勝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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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氣爆事件,災民提國賠之訴控告高雄市政府,高雄地院認定氣爆事件,今再判5名災民勝訴,應賠災民財損共69萬餘元。法院認定,發生氣爆案原因是排水箱涵內之4吋管線施工有便宜行事情況,致管線銹蝕破損,最後導致其內運送液態丙烯外洩而發生爆炸,而排水箱涵為公有公共設施,故被告公共設施之設置顯有欠缺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