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擎發動、腳踩煞車 沒有開走也算「駕駛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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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徐姓男子今年3月間,在快炒店喝完酒後,跑到自己的小貨車內休息,但他的貨車違規停車被警方發現,酒測值0.47毫克,徐否認酒駕,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,徐當時有喝酒,坐在引擎已發動的小貨車駕駛座,腳又踩在煞車上,已算控制動力交通工具,屬於「駕駛」行為,判他2月徒刑,併科罰金1萬元。...
新北市徐姓男子今年3月間,在快炒店喝完酒後,跑到自己的小貨車內休息,但他的貨車違規停車被警方發現,酒測值0.47毫克,徐否認酒駕,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,徐當時有喝酒,坐在引擎已發動的小貨車駕駛座,腳又踩在煞車上,已算控制動力交通工具,屬於「駕駛」行為,判他2月徒刑,併科罰金1萬元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