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初審通過 民營電廠回饋金機制法制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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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電業屬於特許事業,但民營獨立電廠回饋制度並無明確規範,為增進發電、輸電及變電設施周邊地區居民福祉,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初審通過「電業法增訂第16條之1條文草案」,將民營獨立電廠回饋制度法制化。初審修法條文明定,電業應設置電力開發協助金,以協助地方主管機關推動電力開發與社區和諧發展事宜;且電業應提報電...
因電業屬於特許事業,但民營獨立電廠回饋制度並無明確規範,為增進發電、輸電及變電設施周邊地區居民福祉,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初審通過「電業法增訂第16條之1條文草案」,將民營獨立電廠回饋制度法制化。初審修法條文明定,電業應設置電力開發協助金,以協助地方主管機關推動電力開發與社區和諧發展事宜;且電業應提報電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