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政院修法放寬 部分更生人可開計程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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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量曾犯「懲治走私條例」的更生人再犯率較低,且對乘客安全危害程度也較低,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交通部擬具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7條、第67條、第87條等相關修正草案,放寬曾犯「懲治走私條例」之罪,經服刑完畢逾5年,或緩刑期滿而未經撤銷緩刑之宣告的更生人,可開計程車執業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