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不歡而散 他竟鬆脫前女友機車煞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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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33歲王姓男子,因與前女友朱姓女子不歡而散,心生怨憤,竟將朱女的機車前煞車鬆脫,導致朱女差點因煞車失靈發生交通事故;檢察官偵結,依重傷害未遂罪嫌,將王男起訴。起訴書指出,王男與朱女分手後,心生怨憤,於去年8月間某日凌晨5點多,徒手將朱女停放在住處樓下的機車前輪固定煞車線鬆脫,造成機車前輪煞車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