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初審通過 外配歸化免先放棄國籍及提財力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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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(29)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,未來外籍配偶歸化可比照中國配偶,不需先放棄原國籍,也不用提出財力證明。綜合媒體報導,國籍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原本規定「品行端正,無犯罪紀錄」,但「品行端正」被質疑太抽象,因此修正為「無不良素行,且無警察刑事記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」,並要求內...
今(29)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,未來外籍配偶歸化可比照中國配偶,不需先放棄原國籍,也不用提出財力證明。綜合媒體報導,國籍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原本規定「品行端正,無犯罪紀錄」,但「品行端正」被質疑太抽象,因此修正為「無不良素行,且無警察刑事記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」,並要求內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