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違反選罷法被判刑 法官:段宜康未經合理查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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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進黨立法委員段宜康,前年11月九合一選舉期間在臉書發文指彰化縣長候選人黃文玲,與國民黨籍候選人林滄敏,共用藍營金主蕭景田,黃文玲控告段選舉誹謗意圖使人不當選,台北地院今判段宜康4月有期徒刑,褫奪公權1年,若以此定讞,段宜康將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;判決指出,段宜康有罪的主要理由,是他未經合理查證,即恣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