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立院初審通過 賄選者辭職不得參加補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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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過去曾有人遭判賄選有罪,辭職後補選又當選引發爭議;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初審通過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明定當選人就職後辭職,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次公職人員補選候選人,國民黨立委批是「李全教條款」,針對性強烈,民進黨立委則認為修法是廣泛性,並無針對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