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」三讀通過 退休年資合併最高3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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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今(24日)三讀通過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案」,明訂曾辦理退休的公教人員、公營事業人員、民選首長及85年2月1日後轉任之軍職人員,再任或轉任學校教職員二次退休,與前一次年資合併計算,最高只能累計35年。...
立法院今(24日)三讀通過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案」,明訂曾辦理退休的公教人員、公營事業人員、民選首長及85年2月1日後轉任之軍職人員,再任或轉任學校教職員二次退休,與前一次年資合併計算,最高只能累計35年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