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狼父性侵3未成年女兒 一罪一罰重判2350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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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歲男子從2008年起涉嫌對3名未成年女兒猥褻性侵,次數多達306次,雲林地方法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及一罪一罰判處2350年徒刑,應執行最高刑度30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103年11月間,該名狼父的二女兒對老師透露有「不可說的秘密」,老師察覺有內情,深入輔導後才獲悉狼父性侵案讓事情曝光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