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公懲法新制5/2上路 「郭冠英們」不能回任

未署名

公務員懲戒法修正案去年5月公布後,司法院決定今年5月2日起施行,舊制最重只有撤職,違法失職公務員仍有機會回任、累積退休年資,前新聞局秘書郭冠英就是一例,新制擬定「郭冠英條款」,加重懲戒強度,最重可免職、並喪失公務員資格,剝奪違失公務員回任公職管道,未來「郭冠英們」,將無法回任公務員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