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南市議長賄選案宣判 李全教判4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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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記者黃文鍠/台南報導]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南檢以涉及議長選舉賄選案,在去年4月,和包括市議員郭秀珠等共8人被提起公訴,歷經超過一年審理,台南地院今日宣判,李全教有期徒刑4年,褫奪公權5年,卓華民、羅進生1年8月,可緩刑,支付公款30萬,吳春成8個月。郭秀珠、蔡啟新、楊明達、林聰彬無罪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