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老闆聲請破產 須先付勞工6個月內欠薪

未署名

行政院會今(14)日通過司法院擬具的「破產法(更名為『債務清理法』)」修正草案,為避免勞工受害,新增老闆聲請破產,仍須先給付勞工6個月內的欠薪;此外,也比照行政執行法對付欠稅大戶的手法,增訂破產人的「禁奢條款」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