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味全混油案一審宣判 魏應充詐欺判四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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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味全公司混油案,剛剛宣判,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因詐欺判四年,味全則判罰金1550萬元。。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魏應充等13人和味全公司,觸犯刑法詐欺、虛偽標記、食品衛生管理法攙偽假冒罪,被告13人包括:魏應充、味全總經理張教華、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、味全中央研究所所長鍾美玉、副所長蔡文齡、糧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