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南台地震車輛報廢 將主動退還牌照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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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賦稅署表示,為因應2月6日地震造成台南地區嚴重災害,今通函全國稅捐機關,對於因本次災害受損無法使用車輛,車主依規定於8月5日前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,稅捐機關應依監理機關資料,主動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的使用牌照稅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