逆向騎單車肇事 少年判賠機車騎士59萬餘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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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一名15歲少年,102年8月放暑假到嘉義縣布袋鎮親戚家玩,因逆向騎腳踏車斜穿道路,撞到騎乘機車的64歲張姓男子,造成男子腦部出血、右腳神經麻痺等傷害,少年反而未受重傷,新北地院先前已裁定少年訓誡,今再判他和父母須賠償男子59萬6千餘元,可上訴男子摔車後導致腦部出血、顳骨骨折、右腳神經麻痺及雙眼...
新北市一名15歲少年,102年8月放暑假到嘉義縣布袋鎮親戚家玩,因逆向騎腳踏車斜穿道路,撞到騎乘機車的64歲張姓男子,造成男子腦部出血、右腳神經麻痺等傷害,少年反而未受重傷,新北地院先前已裁定少年訓誡,今再判他和父母須賠償男子59萬6千餘元,可上訴男子摔車後導致腦部出血、顳骨骨折、右腳神經麻痺及雙眼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