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察院提醒新科立委:開心報到之餘需儘速申報財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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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屆立法院於今天開議,監察院提醒,新任立委應於5月1日前向監院辦理就職財產申報,卸任立委則須於3月31日前辦理離職申報,若逾期,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。監察院指出,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,公職人員應於就(到)職3個月內申報財產;連任的立法委員依法無須辦理就(到)職財產申報,僅須於今...
第九屆立法院於今天開議,監察院提醒,新任立委應於5月1日前向監院辦理就職財產申報,卸任立委則須於3月31日前辦理離職申報,若逾期,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。監察院指出,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,公職人員應於就(到)職3個月內申報財產;連任的立法委員依法無須辦理就(到)職財產申報,僅須於今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