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

藝人黃仲崑酒駕判刑4月 今赴執行科繳交罰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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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人黃仲崑去年8月因酒駕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,檢察官複訊後考量他坦承酒駕、未肇事,認定沒交保及限制住居必要,讓他免保離去;去年12月,台北地院判處黃仲崑有期徒刑4月,如易科罰金,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;今天下午2時許,黃仲崑步入北檢執行科,繳交約12萬元罰金。...